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组织生活会和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8-12-13

党支部:  

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现就开展好2018年下半年组织生活会和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结合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使广大党员都经受一次质量高、效果好的党内生活锻炼。  

时间安排上,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参加对象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并接受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有条件的支部,可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民主测评。  

三、会前准备  

1.集中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重点把握全国教育大会的战略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要求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拼搏奋进的行动姿态,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2.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各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并接受群众约谈。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谈话提醒。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学院党委要对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材料审阅把关。

四、程序方法

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党支部班子成员报告本支部建设情况

党支部书记首先要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整改问题的具体措施。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然后党组织书记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支部其他成员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2.党支部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会,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

注意评议过程中,自我批评要联系实际,直面问题,触及思想,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摆进去反思,摆进去整改;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实事求是,态度诚恳,又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确保会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样表见附件3)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同时,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成员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结束后,党支部回收、汇总测评表。在民主测评时,可视情况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4.组织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及等次。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本学院党委审定。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实施方案请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

五、结果应用及材料存档

1.结果应用

结合组织生活会成果,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

依据民主评议会结果,学院党委将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给予肯定或通报表扬,并作为下一年度党内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劝退或除名处理,其中,对确实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可给予限期改正或其他党纪处理,限期改正时限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改正的,要予以除名。对评议认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不能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表现一般的预备党员,应给与批评教育,并视情况可适当延长预备期,预备期满没有明显进步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材料存档

各党支部要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于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结束十天内将《合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施晨晨,联系电话:63831856。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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