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同学更好投身“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光荣事业中,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凡是在学生党、团、学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均可参评,不仅限于学生干部。
二、评选类型
1.党班团建设先进个人:在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在学业帮扶、早操、晚自习等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3.学术活动先进个人:在报告讲座、研讨会、读书会、竞赛等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4.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在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援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5.素质拓展先进个人:在繁荣校园文化体育活动、搭建素质拓展平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6.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等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7.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敬老助老、儿童发展、文明创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8.权益维护先进个人:在防范校园贷和电信诈骗、抵制宗教向校园渗透等维护校园安全,以及搭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桥梁纽带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9.寝室建设先进个人:在创建文明和谐、积极奋进的寝室学习生活氛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评选申请要求
1.参与评选的学生根据个人突出实际仅限申报一项先进个人。
2.申请人员如实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请各班级将纸质版材料整理汇总于1月4日中午11点前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建筑艺术馆103),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hfutmytx@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如“思政21-1班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字样),各类申报材料请按文件夹分类存放。
3.对于评选结果予以全院公示并进行表彰。
4.联系人:余老师0551-63831856,张老师0551-63831226,伊老师18158878296,邮箱:hfutmytx@163.com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