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11-06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勉笃行、成长成才,统筹用好社会资助资源,现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一)国元证券奖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国元证券奖助学金”是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主要用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2)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标准3000元/人,学院将排序推荐4-7名候选人。

3.注意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证明:

(1)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

(2)学业成绩排名证明;

(3)志愿时长证明。

 

(二)中银筑梦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中银筑梦助学金”是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设立,资助学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一、大二年级本科生。按照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6)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校园协同治理以及朋辈学业辅导等相关学生工作;

(7)生活俭朴,勤俭节约,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和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8)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当学年已获得过其他方面社会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加“中银筑梦助学金”评选。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学院将推荐1名候选人。

3.注意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证明:

(1)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和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证明(如有);

(3)学业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

(4)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校园协同治理以及朋辈学业辅导等相关学生工作的证明。

 

(三)晨露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晨露助学金”由学校杰出校友、陕西省人民政府原省长程安东先生携夫人易桂露女士每年从他们自己的退休金中出资人民币叁万元整,于2015年开始设立。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2)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个人综合素质发展全面;

(3)来自安徽农村困难的普通农民家庭;

(4)品学兼优并获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包含其它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的本科生。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标准3000元/人,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3.注意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证明: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

(2)来自安徽农村困难的普通农民家庭证明;

(3)学业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

(4)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证明。

 

(四)王正虎创业管理奖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王正虎创业管理奖学金”为我校85级校友、广东佛山正大机电公司总经理王正虎先生在我校设立的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2)担任班级、学院或校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5)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本科生15名,具体为:优秀学生干部10人,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5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候选人各1人,或仅推荐1人。

3.注意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者需提供以下证明:

(1)担任班级、学院或校学生干部证明;

(2)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3)志愿时长证明。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需提供以下证明: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

(2)专业成绩排名证明;

(3)志愿时长证明。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XX(姓名)》(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XXX(姓名)》(附件2)、《证明材料清单-XXX(姓名)》(附件3);填写完成后将3个附件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申请的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名称】,在11月9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2297089013@qq.com;附件1需要打印后将纸质版交至建艺馆103处。

2.学院进行初审、推荐,并将初审推荐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工作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310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1月6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XX(姓名).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XXX(姓名).xls

附件3:证明材料清单-XXX(姓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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